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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2016级本科生综合导师的选聘工作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每个学生可填报三个志愿,三个志愿不得相同。第一志愿的教师有优先选择权,以此类推。特提供学生的成绩作为参考(见附件)
每个教师自愿选择的学生数法学不得超过4名(普通班3人+非诉班1人)、社会工作不能超过3人,(具体名单见附件)超过部分学院将进行必要的调整。双向选择结束后,学院将对未落实导师的学生统一进行适当的调剂。
请各位老师6月6日前将选择好的学生名单报到童莉处,方便学院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