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
1.考核对象为我校2016-2017学年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及在编的具有非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申请免考核的教师须填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免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报人事处审核。
2.考核时间范围: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即2016-2017学年)
二、考核要求
请参加考核的老师,6月19号之前上交《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其中综合导师和课堂教学那块不清楚的可不填,教学办这边有具体数据。
如在课堂教学以往,有教改课题、互聘、成教、MBA、心理咨询等工作量,请仔细填写。学院会做最后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