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学校新修订的《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6号,见附件1),学校对有标志性的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计算工作量,并按分值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奖励。现将2012年度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核算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计算依据
1.项目类别和计分标准
各类项目以及编写出版教材的计分标准按照《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6号)执行。编写出版教材的工作量,教师须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供教材一部。
2.项目计算时间
(1)2012年的立项项目、获奖项目、检查验收合格项目、批准的新专业及出版的教材。
(2)2006年1月1日后立项、现仍处于项目建设期的项目。
(3)2006年1月1日前立项的项目,如2012年未检查验收或未通过检查验收,一律不计算工作量;如2012年检查验收合格,按检查验收标准计算工作量。
(4)计算日期原则上以正式文件公布的日期为准。个别项目因时间原因未能来得及计入本年度的,则计入下一年度。
3. 对重复获奖或重复立项取高者或补差。所有项目不得与上报科研处的项目重复,经查实重复者按零分计。
二、计算流程
1.教务处统计、计算出各二级学院(部)和有关处室2012年度教学研究、教学建设有关项目的工作量分值,下发到各二级学院(部)和有关处室。
2.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核对本部门有关项目的分值,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多人合作项目,由主持人列出所有参与人的姓名和排位(原则上,包括主持人在内总数不超过5位,如超过5位的,由主持人对应总量进行分配),提出具体的分配意见,否则教务处根据排位按照下表分解计算。
人数 |
2 |
3 |
4 |
5 |
排序 |
1 |
2 |
1 |
2 |
3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5 |
系数 |
0.6 |
0.4 |
0.5 |
0.3 |
0.2 |
0.5 |
0.3 |
0.1 |
0.1 |
0.5 |
0.25 |
0.15 |
0.05 |
0.05 |
3..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务必于2012年10月22日前将工作量分配明细表(制表样式请参照附件3)的书面稿(盖章)上报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wzhouf@zufe.edu.cn。教师类别请按照附件4填写。
5.教务处核算、确认。
希望各二级学院(部)、有关处室组织教师认真分配、填写、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翁舟峰,联系电话:87557067(内线88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