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管理 > 正文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15年科普工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4-27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杭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技术普及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市科协“十大”会议精神,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杭州市科协《关于印发〈杭州市科协科普和学术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科协〔2015〕5号)等要求,现就2015年科普工作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与项目管理流程

(一)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下达工作、绩效考核的科普项目管理程序,加强和完善科普工作项目的管理。各申报单位可在杭州市科协网站查阅《2015年杭州市科普工作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下载《杭州市科普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网址http://www.hkx.org.cn/ 。

(二)请认真填写《申报表》,并于7月2日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请材料至科研处:

1.市科协学会部负责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项目申报;

2.市科协科普部负责市级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认真阅读《指南》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暂停项目申报单位五年内申报市科普工作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是杭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区、县(市)仅限于能够提供购买服务的项目申报,不受理企业和个人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此前已立项的科普工作项目尚未完成的,2015年申报的科普工作项目暂缓受理。

(四)除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及科普方式手段创新工作项目、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工作项目外,大型及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申报自筹资金不少于50%。

上一条:关于申报《杭州都市圈蓝皮书(2016)》 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5〕31号)的通知